铝 塑 复 合 带
1 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经粘合剂粘合并通过机械分切加工成的铝塑复合带(以下简称铝塑带)的范围技术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、标志、包装和贮运等内容。
本标准适用于对屏蔽性能要求较高的电缆使用的铝塑带。
2 规范性引用文件
下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
件,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
4 要求
4.1原材料
4.1.1铝箔
铝塑带所用铝箔应符合GB/T 3198-2003有关规定。
4.1.2 聚酯层
聚酯表面应平整光洁、无污垢、皱折和导电杂质,允许有晶点存在。
4.2外观
铝塑带表面应平整光洁、无污垢、无气泡和皱折,边缘应整齐无破损。
4.3尺寸
4.1铝塑带成卷直径不大于300 mm。
4.2铝塑带宽度允许偏差标准宽度的±0.20 mm。
4.3铝塑带厚度及偏差应符合规定。
各种规格及型号可以定做,按厂方需求生产。
4.4铝塑带性能应符合规定。
5 试验方法
5.1外观检验
在自然光线下目测(正常视力),其结果应符合本标准中4.2的规定。
5.2宽度测量
用钢尺或游标卡尺测量,其结果应符合本标准中4.3的规定。
5.3厚度测量
取约1米试样,用精确到0.001㎜的千分卡沿复合带中心线每隔150㎜左右测量其厚度值,共测5点,取平均值,其结果应符合本标准中4.3的规定。
5.4抗拉强度
按GB/T 2951.11-2008的规定进行,其结果应符合本标准中4.4的规定。
5.5断裂伸长率
按GB/T 2951.11-2008的规定进行,其结果应符合本标准中4.4的规定。
5.6粘结强度
按YD/T 723.1-2007得规定进行,其结果应符合本标准中4.4的规定。
5.7耐水性
按YD/T 723.1-2007得规定进行,其结果应符合本标准中4.4的规定。
5.8耐石油膏
按YD/T 723.1-2007得规定进行,其结果应符合本标准中4.4的规定。
6 检验规则
6.1铝塑带应进行出厂检验和型式试验。
6.1.1出厂检验项目为本标准中的4.2、5.1、5.2、5.3的规定。
6.1.2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中的4.2、5.1、5.2、5.3、5.4的规定。
6.2每批铝塑带须由质检部门按出厂检验规则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,出厂时应附有产品检验合格证。
7 标志、标签、包装、运输和贮存
7.1铝塑带应卷绕在硬质塑料芯上。
7.2包装箱上标明:生产厂家名称、地址、产品名称、型号、规格、净重、执行标准编号,并附有产品检验合格证,同时在箱上应有“防潮”、“防冲击”标志。
7.3在贮存和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受潮和机械损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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